合肥工业大学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表日期:2020-12-04 09:11

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综合实验楼(建筑馆)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工业大学综合实验楼(建筑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综合实验楼(建筑馆)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武处长,电话:0551-62901205。
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