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公示

发表日期:2021-01-18 11:08

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浮选剂厂迁址重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浮选剂厂迁址重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浮选剂厂迁址重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部长,电话:0561-3013777。
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