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环评公示

发表日期:2023-06-12 14:51

《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智能驾驶车载影像模组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二期)》自行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有关规定,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智能驾驶车载影像模组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二期)已按照告知承诺审批履行环评手续,我公司拟对项目进行自行公示。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