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非重大变动公示

发表日期:2026-03-17 11:00

《合肥显耀微显示器研发制造一期升级改造项目
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自行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
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合肥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显耀微显示器研发制造一期升级改造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意见,我公司拟对项目进行自行公示。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分析报告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合肥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