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谊华置业谊华雍景府项目验收公示

发表日期:2021-07-20 11:37

长丰谊华置业有限公司谊华雍景府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长丰谊华置业有限公司谊华雍景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谊华置业有限公司谊华雍景府项目
建设单位:长丰谊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二环路交叉口东北角
验收范围:20栋住宅楼(1#、2#、3#、5#、6#、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2#)、2栋商业和配套服务用房(S1#、S2#)、两座配电房、一座开闭所以及地下车库。
环评编制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志兵(17755002899)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二环路交叉口东北角
验收协助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涛(17352928601)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环保产业园F5栋11楼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示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月8月17日,共20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七、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请联系上文“二、联系方式”中的建设单位或验收协助单位
反馈日期:自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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