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环评(二期)自行公示

发表日期:2022-11-14 09:17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工厂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自行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深度衔接“两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工厂项目(二期)已按照承诺告知审批履行环评手续,我公司拟对项目进行自行公示。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